合众思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创
十二街 8 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
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郑州航空港区友合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郑州航空港区友合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河南普致
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 0.27 万元人民币。河南普致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是郭信平持有 99%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河南普致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郭信平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郜卓、陆明泉及郭秀华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
事郜卓、陆明泉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出售郑州航空港区友合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郭秀华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具体意见为:独立董事郭秀华对于章程
修正案持保留意见,认为该章程第一百二十条关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时,应经董事会 2/3 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的规定,不利于董事会对于
高管人员的监督和公司的有效治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董事会提名郭信平先生、吴玥女士、王志强先生、王崇香女士、孙久钢先生、
李占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闫忠文先生、金勇军先生、
郜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郭信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吴玥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王志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王崇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孙久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李占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提名闫忠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提名金勇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提名郜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分别以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郜卓、陆明泉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九名
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的津
贴标准的预案,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
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郜卓、陆明泉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聘任王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郭秀华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具体意见为:独立董事郭秀华对于新任
总经理的任命持保留意见,建议等第五届董事会成立聘任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郜卓、陆明泉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出售郑州航空港区友合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郭信平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1990 年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电子系
统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为卫星导航;2005 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毕业。
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第五研究室担任讲师,从事卫星导航的技术研究。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郭信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77,490,695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玥女士,1971 年 10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
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河南鼎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河南林长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能菲
达环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王志强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1998 年获石家庄铁道学院暖通专业学士。
曾任中铁 15 局集团 7 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
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王崇香女士,1964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4
年 1 月-1993 年 3 月,河南省纺织研究院工艺设计;1993 年 3 月-1997 年 5 月,
河南省建筑材料总公司会计;1997 年 5 月-1998 年 7 月,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
税中心财务科长;1998 年 7 月-2000 年 12 月,河南省物资信息中心财务科长;
2001 年 1 月-2003 年 10 月,河南省燃料总公司财务科长;2003 年 10 月-2004 年
7 月,中原贸易中心总会计师;2004 年 8 月-2010 月 4 月,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2010 年 4 月-2012 年 4 月,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
师。2012 年 4 月-2019 年 10 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 年
10 月-2019 年 12 月,兴港投资财务管理部资深顾问。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王崇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孙久钢先生,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部副总经理、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高级总监;现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合众智造(河
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星地恒通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孙久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李占森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历,高级会
计师。1991 年 7 月-1998 年 2 月,禹州市粮食局财务科会计、主办会计;1998
年 3 月-2003 年 9 月,许昌新龙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3 年 10
月-2010 年 5 月,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驻外财务科财务科长;2010 年 6 月
-2013 年 6 月,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3 年 7 月-2016 年 5
月,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2016 年 5 月-2016 年
7 月,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2016 年 7 月-2016
年 9 月,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监;2016 年 9 月
-2019 年 11 月,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郑州
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
李占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闫忠文先生,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
业大学工学博士,研究员职称。曾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总体部副
部长、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部长、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闫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金勇军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金华市人,汉族,硕士,民盟盟员。1990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商法专业。
1996 年起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教,现任清华大学战略系商法副教授,广西柳
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金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郜卓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会员。曾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特聘教授。株洲旗滨集团有
限公司(601636)独立董事,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987)独立董事。
郜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