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
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李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郑州航空港区友合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股东提名侯红梅女士、陈晓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提名侯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侯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陈晓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陈晓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
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晓敏女士,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
业,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0年9月-1998年7月,郑煤机集团机修分厂资料
员;1998年8月-2004年12月,郑煤机集团公司办公室文书;2005年1月-2013年11
月,郑煤机集团公司女工部部长;2013年11月-2016年1月,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员工;2016年2月-2017年11月,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2017年11月-2018年5月,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经理;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审计部副高级经理。
陈晓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高级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侯红梅女士,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商海贸易公司会计主
管,1998年起任职于合众思壮,历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侯红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32,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