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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合众
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补充抵质押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
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
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与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交易
定价原则公允、合理、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子项目投资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
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子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郜   卓:_______________




   闫忠文:_______________




   金勇军: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