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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二○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
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 8 号院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孙久钢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202,246,4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1714%。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55,4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49%。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共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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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股份 201,390,9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05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55,4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149%。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
事务所曹管、唐晓韬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与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66,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3%;反对 80,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5,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153%;反对 80,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13%;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曹管、唐晓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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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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