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 之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三月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四月 1 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接受 委托,担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众思壮”)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合众思壮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2021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出具核查意见的依据是交易各方提供资料,交 易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负责。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合众思壮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释义 在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合众 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3 思壮 广州思拓力、思拓力 指 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吉欧电子 指 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吉欧光学 指 广州吉欧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雅图 指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泰坦 指 上海泰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思拓力100%、吉欧电子100%、吉欧光学100%、中科雅图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100%、上海泰坦65% 标的公司 指 广州思拓力、吉欧电子、吉欧光学、中科雅图、上海泰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中科雅图、广州思拓力、吉欧电子、吉欧光学四公司全体股 指 买资产交易对方 东及上海泰坦股东郭信平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资产重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 指 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及配套融资的 构 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合 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00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137,31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实 际已向郭信平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137,31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075,405.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8,475,405.50 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募集资金人民币 948,475,405.50 元已全部存入公司 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 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京会兴验字第 0302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94,433.70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373.8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1、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 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注销,账户余额转入公司 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 2、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0910497010903)。该账户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3、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0910038810102)。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 该账户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4、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7909629510808)。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 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 户。 5、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 专用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7909629510106)。该账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 该账户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7、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 该账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6 年 09 月 14 日连同独 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关村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09 月 27 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 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 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 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账号:120910497010903)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 支行(账号:127909629510808)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同时,公司与下属 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 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 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立 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账户余额转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同时,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转 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合众思 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 18,545.08 万元缩减为 6,250.20 万元,将实 施主体由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吉欧电子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中的募集资金已 转入合众思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00000001012010062343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余额为零,且前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 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0 年 12 月 21 日完成 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000000010120100930111)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 账号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元) 10000000101201006234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4,077,231.33 5 合计 14,077,231.33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07.72 万元大于募集资金余额 1,373.84 万元的金额系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807.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98.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74.1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433.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87%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累计投入 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2)/(1) 期 化 吉欧电子广 州研发中心 是 14,299.76 5,318.81 - 5,318.81 100% 2018-7-26 - 不适用 否 项目 吉欧电子武 汉研发中心 否 25,506.24 16,244.12 - 16,244.12 100% 2018-7-26 是 否 35,316.02 项目 营销网络建 否 17,400.00 13,382.04 - 13,382.04 100% 2018-7-26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10 本次收购现 否 41,238.00 41,238.00 - 41,238.00 100% - - 不适用 否 金支付对价 支付中介机 否 1,556.00 1,550.44 - 1,550.44 100% - - 不适用 否 构费用 合众思壮高 精度业务华 南总部及广 是 - 750.53 - 750.53 - 终止 - 不适用 否 州研发中心 项目 合众思壮高 精度研究院 是 - 6,250.20 3,498.30 4,876.36 78% 2022-6-30 - 不适用 否 项目 永久补充流 是 - 11,073.40 - 11,073.40 100% - - - - 动资金 合计 — 100,000.00 95,807.54 3,498.30 94,433.70 — — 35,316.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对研发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导致研发总体进度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在广州购置 土地建设办公场所用,因此将原“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在广州使用 7400 万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计划取消。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 SDK-B-11 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的 SDK-B-11 地 块,收回价格为原购买价。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 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变更情况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 18,545.08 万元缩减为 6,250.20 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 “合 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中的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 技有限公司出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由美国、迪拜、巴西、俄罗斯、日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变更为美国、巴西、日本、香港、泰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拓力”)以募集资金 地点变更情况调整情况 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科技”)出资 490 万元实施泰国区域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及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公司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方式调整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子项目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 2,124,120.36 元,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武汉研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 13,362,852.50 元,置换预先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2,228,824.25 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的自筹 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4,41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 5,904,393.96 元,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 分别出具报告号为(2016)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21 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1、节余金额:“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节余 1,580.95 万元,“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节余 5,069.66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 余 4,017.96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2、节余原因: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条件的变化,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优化实施方案,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支。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招标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降低设备投资成本;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人 力成本支出,提高人均效益,从而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投资的项目使用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务,未发生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在广州购置土地建 设办公场所用,因此将原“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在广州使用 7400 万募 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计划取消。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专项意见。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及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 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思拓力 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子项目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 司出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海外业务中心 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由美国、迪拜、巴西、俄罗斯、日本变更为美国、巴西、 日本、香港、泰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拓力”)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斗科技”)出资 490 万元实施泰国区域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化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改变,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三)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因 SDK-B-11 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协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的 SDK-B-11 地块,收回价格为原 14 购买价。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 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 目”。以上事项已经通过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四)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合众思 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 18,545.08 万元缩减为 6,250.20 万元,将 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事项已经通过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专项意见。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中的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合 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研究院”)为项目实施主 体。原因为 2021 年,为了提升研发效率,优化全球研发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 公司对整体研发结构进行了调整。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众思壮高精度研 究院”由合众思壮委托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统筹实施,河南研 究院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研发工作安排给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北斗科技有限公 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科技有限公司、Hemisphere GNSS Inc.和 Hemisphere GNSS USA Inc.完成。鉴于河南研究院在项目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统筹规 15 划与管理募投项目,公司增加河南研究院为是项目实施主体。上述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 心项目的自筹资金 2,124,120.36 元,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 的自筹资金 13,362,852.50 元,置换预先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2,228,824.25 元 ,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本 次 收 购 现 金 支 付 对 价 的 自 筹 资 金 4,41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 5,904,393.96 元, 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出具报告号为 (2016)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21 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再发生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 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募投项目 中的建设项目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中的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已经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经支付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 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 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 SDK-B-11 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的 SDK-B-11 地块,收回 价格为原购买价。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 16 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 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 研究院项目”。“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 项目目前仍在建设中。根据市场需 求变化,公司对研发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导致研发总体进度不达预期。 七、会计师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众思壮《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发表意见为: 贵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合众思壮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合众思壮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17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秦军 黄霖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