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
料,经认真核查,现对关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对外担保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
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
们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
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
们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
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
们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年初获得
的信息对全年可能发生的业务金额进行预估,在实际过程中,业务发生金额与估计
金额、实际交易对象与预计交易对象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
和经营需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郜 卓:_______________
闫忠文:_______________
金勇军: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