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忠文)2023-04-2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思壮”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相
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
较为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会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闫忠文 10 10 0 0 0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
有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未列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
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14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
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公司审计机构、2021 年对外担
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预计暨关
联交易、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人员
薪酬事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董事长辞职、补
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2 年 5 月 26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1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 2022 年上半年
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和售后回租
业务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9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出售上海合亿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5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增加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
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2、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
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意见,提供决
策建议。
3、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闫忠文
电子邮箱:zw.yan@unistrong.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闫忠文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