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合众 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号 为“证监许可[2016]200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137,310 股新股 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向郭 信平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137,31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075,405.50 元,扣除 9,600,000.00 元发行费用(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中包含 1,556.00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8,475,405.50 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募集资金人民币 948,475,405.50 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 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京会兴验字第 0302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95,807.54 万元, 其中 2022 年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1,373.8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1、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 开立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注销,账户余额转入公司在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 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0910497010903)。该账户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3、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910038810102)。 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 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4、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808)。 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 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5、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按照要求完成注销。 6、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 该账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7、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该账 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8、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702000619100095048)。该账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按照要求完 成注销。 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6 年 09 月 14 日连同独立 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 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09 月 27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9 月 27 日,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 空港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 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的议案》,同意将“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 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 支行(账号:120910497010903)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账号: 127909629510808)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已完成。同时,公司与下属子公司 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武 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账号为 32310188000026061 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管理,且江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转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 9 月 13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 18,545.08 万元缩减为 6,250.20 万元, 将实施主体由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中的募集资金已转入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余 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额为零,且前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0 年 12 月 21 日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 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至此,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和 2023 年 1 月 30 日分别完成了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702000619100095048)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 账号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0000010120100623435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 1702000619100095048 0.00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在广州购置土地建设办公 场所用,因此将原“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在广州使用 7400 万募集资金购置 办公场所计划取消。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 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同 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拓力”)增资 3,000 万元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子项目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出 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 目部分实施地点由美国、迪拜、巴西、俄罗斯、日本变更为美国、巴西、日本、香 港、泰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思拓力以募集资金向北 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科技”)出资 490 万元实施泰国区域海外业务中心建 设项目。 本次变更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化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改变,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3、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同意将“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 及广州研发中心”。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因 SDK-B-11 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 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的 SDK-B-11 地块,收回价格为原购买价。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以上事项已经 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4、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 9 月 13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 18,545.08 万元缩减为 6,250.20 万 元,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事项已经通过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专项意见。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中的子项目 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河 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为了提升研发效率,优化全球研发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公司对整体研发结 构进行了调整。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由合众思壮委托河南研究院统筹实施,河 南研究院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研发工作安排给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北斗科技有限 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科技有限公司、Hemisphere GNSS Inc.和 Hemisphere GNSS USA Inc.完成。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至此,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 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72.60 万元。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及业务发展。以上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已豁免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 2、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 项目的自筹资金 2,124,120.36 元,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 金 13,362,852.50 元,置换预先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2,228,824.25 元, 置换预先投入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的自筹资金 4,41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 5,904,393.96 元,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出具报告号为(2016)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21 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再发生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承诺投资的项目使用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未发生 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 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二十八日 8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807.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3.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74.1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807.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87%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是 14,299.76 5,318.81 - 5,318.81 100% 2018/7/26 - 不适用 否 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 否 25,506.24 16,244.12 - 16,244.12 100% 2018/7/26 30,822.20 是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17,400.00 13,382.04 - 13,382.04 100% 2018/7/26 - 不适用 否 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 否 41,238.00 41,238.00 - 41,238.00 100% - - 不适用 否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否 1,556.00 1,550.44 - 1,550.44 100% - - 不适用 否 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 是 - 750.53 - 750.53 - 终止 - 不适用 否 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是 - 6,015.67 1,139.31 6,015.67 100% 2022/12/29 - 不适用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 - 11,307.93 234.53 11,307.93 100% - -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0,000.00 95,807.54 1,373.84 95,807.54 — — 30,822.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 公司出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由美国、迪拜、巴西、俄罗斯、日本变更为美国、 巴西、日本、香港、泰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拓力”)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下简称“北斗科技”)出资 490 万元实施泰国区域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情况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合众 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 调整情况 络建设项目子项目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 2,124,120.36 元,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目的自筹资金 13,362,852.50 元,置换预先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2,228,824.25 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的自筹资金 4,410,000.00 及置换情况 元,置换预先投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 5,904,393.96 元,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出具报告号为(2016)京 会兴专字第 03000021 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不适用 理情况 1、节余金额:“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节余 1,580.95 万元,“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节余 5,069.66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 4,017.96 万元,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节余 234.53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2、节余原因: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条件的变化,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优化实施方案,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 的金额及原因 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招标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降低设备投资成本;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力成本支 出,提高人均效益,从而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不适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投资的项目使用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未发生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 度(%)(3)=(2)/(1) 态日期 预计效益 总额(1) (2) 效益 生重大变化 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 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 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 750.53 0.00 750.53 100%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 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 6,015.67 1,139.31 6,015.67 100% 2022/12/29 不适用 否 项目 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307.93 234.53 11,307.93 100% 不适用 否 目 合 计 18,074.13 1,373.84 18,074.13 1、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在广州购置土地建设办公场所,因此将原"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在广 州使用 7400 万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计划取消,并同意将结余资金 7400 万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 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其他 项目中的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已经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经支付完毕,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0,674.13 万元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2、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 SDK-B-11 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 区的 SDK-B-11 地块,收回价格为原购买价。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3、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 18,545.08 万元 缩减为 6,250.20 万元,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中的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5、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 加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此,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募集资 金节余金额(含利息)272.60 万元。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以上事项,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已豁免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