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独立董事意见2018-09-19
东山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 及其控股子公
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
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
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 及
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担保额度
并延长担保期限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追加担保
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是因其产能严重不足,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艾福电子
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
并延长担保期限,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9 月 18 日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东山精密独立董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罗正英 姜 宁
高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