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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

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

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

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

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

发生损失法”,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

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

险。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