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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高永如)2019-04-2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行使相关表决
权。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高管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
每一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
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8 次,委托出席 1
次。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
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公司编制的原始财务报表进行审核,与会计师沟通确定公
司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对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
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作出总结并对未来发展提出规划展望。对公司董事、高管人
员 2018 年履职情况及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四届十八次     关于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四届十九次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届二十次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融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终止费的议案
               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 MFLX 公司对外签署<股份购买协议>及相关附属协
               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四届二十二次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暂不召开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永刚先生或其控制
四届二十三次   的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共同受让合肥广芯半导体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权益的 70%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五次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届二十七次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Multi-Fineline Electronix,Inc.及其控股子公司向
四届二十八次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融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终止费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四届二十九次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东方云帆信贷策略基金进行融资事项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向中国东方云帆信
               贷策略基金进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届三十次     关于出售大尺寸显示业务相关资产并签署意向性协议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届三十一次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届三十二次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 及其控股子公
                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届三十三次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担保额度
                并延长担保期限的事项
 四届三十六次   关于拟为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银行融资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届三十七次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督。
    与公司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计划、进度和审计结果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提交审计报告。日常工作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发挥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4、培训学习情况
    为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gaoyongru@163.com



以上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高永如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