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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2-03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本数),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

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 183.8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最高成交价为 16.77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99.41 万元。本次回购符合既

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

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

购报告书。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2,658,43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0,664,608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

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