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独立董事意见2023-03-16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
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
供担保。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572,958.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39.31%。
3、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3 月 15 日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章忠 宋利国 高永如
时间: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