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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星

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97,987,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861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313,068,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48%。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487,022,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02%。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310,964,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为超维微电子(盐城)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

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96,62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1% ; 反 对1,363,8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7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1,70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5644%;反对1,3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4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2、审议通过了《为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5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96,622,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9% ; 反 对1,365,3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71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1,703,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5639%;反对1,3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4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