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09-1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审阅及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对种子业务的整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整合
内部资源,提升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更加有效
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
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冯玉军、陈磊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