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认 真审阅及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玉军、陈磊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