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8-16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336,593,750.28 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94,941,655.00 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并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公司章程》、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认为公司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
条 件 成 熟 、 时 机 适 当 , 提 议 以 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4,242,993,865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85,556,083 股,即 4,157,437,78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金
额为 299,335,520.3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拟在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额度,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额度内,以不超过 8 元/股的价格
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A 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公告编号:2018-069)。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07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权益分配方案,2018
年 5 月 7 日为公司除权除息日,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每股不超过 8 元/股
调整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 7.92 元/股(公告编号:2018-097)。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本次股份回购期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85,556,083 股,占回购股份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02%,成交最高价为 5.4054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3.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48,557,553.96 元(含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51)。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共计 85,556,083 股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 2018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