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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北农: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4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0-15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
     2、现场会议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7 号 1901A)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7、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303,453,6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06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共代表股份 34,157,3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14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2 人,代表股份 1,337,610,9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8833%。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 人,代表股份
38,294,2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黑龙江大北农子公司昌乐农牧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33,469,6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904%;反对 4,141,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2,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54%;反对 4,141,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14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黑龙江大北农子公司葫芦岛大北农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33,469,6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904%;反对 4,141,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2,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854%;反对 4,141,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14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黑龙江大北农子公司青岛大北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33,469,6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904%;反对 4,141,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52,8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1854%;反对 4,141,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14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元律师事务所王腾律师、王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