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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北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由于内部
控制存在的固有限制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系的要求,于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手册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
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
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内控评价培训、前期准备阶段、各单
位自我评价阶段、承办部门汇总评价结果及出具报告阶段、缺陷整改阶段、工作
底稿归档阶段。
    自我评价过程中,采用了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
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
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要求,以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
属分、子公司。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
    在公司层面,对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
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
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
外包、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方面从内部
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重点关注的领域包括:公司治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
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重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业务、
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                                 0.5%≤错报<营业
                       额的 1%                                额的 0.5%
                                          收入总额的 1%
                                          利润总额的 1.5%≤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1.5%
                                          3%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0.5%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认定:
    1)发生涉及财务信息披露的重大舞弊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被外部监管机构或者审计机构发现,公司内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财务报告编报控制程序存在重大漏洞,可能导致公司报表出现重大
错报。
    重要缺陷的认定: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要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的认定: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                                 0.5%≤错报<营业
                      额的 1%                                额的 0.5%
                                         收入总额的 1%
                                         利润总额的 1.5%≤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1.5%
                                         3%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0.5%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认定: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波及面广等。
    重要缺陷的认定: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要负面
影响。
    一般缺陷的认定: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
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