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
(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
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0日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5 号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执行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
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