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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6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 15:0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40,334,94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1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9,674,34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1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0,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33,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6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3,15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2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0,6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48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2.1 本次交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2.2 标的资产估值作价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2.3 支付对价及支付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2.4 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2.5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拟参与竞买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4.《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5. 《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11.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13.《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议案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86,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
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59%;反对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此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
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