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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17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改善公司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的公司债券。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
项规定。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具
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发行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
定。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
东优先配售。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
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债
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次债券下各期均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其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担保或增信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
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
施为偿债提供保障,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承销方式及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完毕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交易的申请。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本方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之日起生效。
    (十四)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一切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
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
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
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
安排、偿债保障、挂牌转让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执行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
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
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挂
牌转让交易、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3、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4、为公司债券的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