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20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金波先生简历如下:
金波,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三
星电子半导体总部 AMLCD 事业部责任研究员,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科技中
心总监,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指挥,现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查询,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经审阅金波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拥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