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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延期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2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延期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延
期至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9
年3月14日(星期四),审议事项不变。

    一、原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原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原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星
期二)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15:
00至2019年3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19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三)原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

    二、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原因
    由于公司工作安排,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延期至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星期
五)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5:
00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22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件:《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延期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星期
五)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5:
00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3月22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 201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1《关于选举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选举票为
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关于选举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01                                                                      √
               案》
   1.02        《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2.00                                                             √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19 年 3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 2 号迪阳大厦 606 单元
    (二)邮政编码:100027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 系 人:魏永利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反对      弃权
                                                                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1.01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1.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2.00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
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