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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5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
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拟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为“农业银行”)开展无追索
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以基于商务合同所享有的部分应收账款为标的与
农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的保理业务,上述额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有效期为1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
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
司财务部和资金管理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及相
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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