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0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德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严若媛女士、
徐凤英女士、孙铁朋先生和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娄爱东
张奇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