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2021-05-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8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
关于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41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详见公司
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江苏
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方进行了通报,针对有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现将具体
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迅速召
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
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深入自查,并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决定书》提出
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
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
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存在缺陷

    1、你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开始向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技术许可及咨询等服务,2019 年 6 月订立相关合同。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发生前,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交易。

    情况说明:2018 年,公司与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兴融
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肥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
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各方合作在合肥市投资建
设及生产经营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设
计产能为 30K/月,项目选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运营主体为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信诺”)。

    鉴于合肥维信诺成立时间较短,为顺利推进合肥第 6 代 AMOLED 面板生产线
项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合肥维信诺签署《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为合肥维信诺提供
第 6 代 AMOLED 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支持、技术支持、IT 服务、管理服务和工程
建设咨询、设备采购咨询等技术服务,合肥维信诺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相应的
技术服务费。

    因合肥维信诺为国资控股公司,国资公司流程较为复杂且时间较长,自 2018
年底起公司一直处于与交易对方磋商阶段,且交易定价需要通过评估确定。根据
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进度,公司为避免延误产线建设从而导致损失先行为其提供
服务,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的滞后性。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义务,公
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包含参股公司
内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细化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流程、审议决策程序,制定
相应责任与处罚条款,明确责任人,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完整的了
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各业
务部门和子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培训工作,强化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
提升上市公司合规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

    2、你公司 2019 年半年报、三季报未考虑上述交易联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利
润的抵销,错报收入分别为 0.92 亿元、1.35 亿元,错报净利润分别为 0.92 亿
元、1.35 亿元。

    情况说明:公司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确认与公
司联营企业合肥维信诺发生的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 5.07 亿元和 2.36 亿元,截止
2019 年三季度,累计确认收入 7.43 亿元。

    因公司持有合肥维信诺 18.18%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
联营企业发生的顺流交易,应按持股比例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抵销。因工
作疏漏,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对该顺流交易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部分未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抵销处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
编制时已及时修正上述问题。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更正后,未改变
当期业绩正负性质,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更正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更正前                            更正后
    科目
                  2019 年半年报    2019 年三季报    2019 年半年报     2019 年三季报

  营业收入           111,556.76        188,374.36      102,335.82         174,865.69

  归母净利润          17,551.76        -6,031.62         8,330.83         -19,540.29

    整改措施:

    1.公司将持续不断完善和修订相应财务制度,在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同时,持
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了解,不定期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效增加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从源头保障
会计核算的质量。

    2.公司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的分级复核机制,确保定期报告披露质量;明确
岗位相关职责,压实责任到人,以实现精细化核算;对非日常的账务处理,提前
识别风险,并进行内部研讨,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总结,提高非日常
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并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重述的公告》,以及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修正,
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公告的专项说明》。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中心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

    (二)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份额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 2019 年年报披露持有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53.73%股权,但公
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披露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与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依据
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不一致,未披露产生比例差异的原因,未完整说明股权结
构信息,信息披露不准确。

    情况说明:公司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依据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章程中规定的各股东方出资比例,对云谷固安持股
情况描述为直接持有 53.73%的股份。因公司持有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
限合伙)份额,该基金持有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公司
穿透后在合并层面间接持有固安云谷 22.10%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
合计持有云谷固安权益的比例为 75.83%。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时严格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但在对上
市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部分仅描述了直接持股的情况,未对间接持股情况进
行描述。

    整改措施:

    1、公司通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
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确保
信息披露质量。同时,为了应对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快速变化的形势,通过引入
外部专业机构力量,对公司非日常业务事项给予更专业、更全面的指导,提升信
息披露质量。

       2、公司从财务角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动协作,逐步改进沟通机制,定
期通报新的业务进展情况,并与董事会办公室加强沟通、互动。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明确披露直接与间接持有云谷固安权益的比
例。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中心

       整改时间:已完成,后续将持续规范披露。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此次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的详细、全面的检查,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经过梳理和分
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根据江苏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
作,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加强会计基础,强
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加强
信息披露管理,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