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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3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
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拟授予权益的2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以及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根据
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28
名调整为494名,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51人调整为334人,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60人;(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5,073.04
万份调整为4,901.61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不做调整;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授予数量由3,300.44万份调整为3,260.77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
量由1,772.60万股调整为1,640.84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
容与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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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 2021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及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本激励计划权益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并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60.77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9.49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6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40.84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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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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