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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0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2 年 3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30 人,代表股
份 540,351,0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840%。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400,980,947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0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39,370,0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7 人,代表股份 8,620,4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80,85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7,639,5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171,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7%;
反对 1,109,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3%;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0,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6.3162%;反对 1,109,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8718%;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0%。
    此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刘鑫律师和周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