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本次反担保对象昆山国创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反担保延期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昆
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以下
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昆山国
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创”)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为保障昆山国创的权益,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为昆山国创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经与国家开发银行和昆山国创协商,上述借款及担保期限均由12个月延长至
18个月,为保障昆山国创权益,公司为本次借款向昆山国创提供的反担保期限亦
延长至18个月,反担保其余事项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次反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24428117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 1228 号
5.法定代表人:唐超
6.注册资本:218,618.4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02 日
8.经营范围: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项目投资
开发。(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
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业务概况:昆山国创是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江苏省政府核准成立
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企业。昆山国创主要负责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
以及其它授权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通过资产运营实现开发区国有企业
战略性改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结构性调整。昆山国创主营业务涵盖电子产品销售、
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区域开发、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多元化的集团
控股型企业。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三季度
总资产 9,040,654.44 9,624,205.66
总负债 6,429,584.70 6,928,616.36
净资产 2,611,069.75 2,695,589.29
营业收入 522,976.98 553,922.94
利润总额 65,630.75 100,202.23
净利润 49,529.13 85,368.21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11.昆山国创为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 100%的公司,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4 幢
5.法定代表人:刘德广
6.注册资本:670,715.246304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
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一季度
总资产 1,190,993.72 1,212,143.28
总负债 676,591.19 702,695.69
净资产 514,402.53 509,447.59
营业收入 328,037.71 89,134.89
利润总额 -49,933.00 -7,450.89
净利润 -38,881.82 -5,776.40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92.88%的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 7.12%的股权,国显光电未
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国显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 92.88%的控股孙公
司,资产优良,具备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虽然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
东也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国显光电日常业
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此次反担保行为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
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
司为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能够满足其日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国显光电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能够满足
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期事项虽国显光电未提供反
担保且其他股东也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13,561.62 万元(含对
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947,271.0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67%,对子公司担保为 766,290.56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