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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11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2
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2-106)。
    2022年11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提交的《关于增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将《关于控股子公
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和《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1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备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合
法,且该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星期
一)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2
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11月21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2年11
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注 1          √
   2.00     《关于为控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 2         √
   4.00     《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 1: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 2: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防
控政策,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
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
议当日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
北京市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色方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会,请予以配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 系 人:郑鹏远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1.00                                                 √
           的议案》注 1
           《关于为控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2.00                                                 √
           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3.00                                                 √
           的议案》注 2
           《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4.00                                                 √
           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
  5.00                                                 √
           供担保的议案》
   注 1: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 2: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说明:1、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
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
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