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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29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文件,对
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 1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3,906 股,回购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4.75 元/股,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5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 5,003,654 份。

       三、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
司为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能够满足其日
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娄爱东




                          张奇峰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