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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致行动体2023-04-0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维信诺
股票代码:0023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井岗路 1100 号蜀山区检察院
北三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 279 号
通讯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 1228 号十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团队代表(张德强、严若媛)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信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维信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维信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本次在维信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1、本
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3、相关交易对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
批准或备案程序;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
备案或许可(如需)。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14
附表....................................................................................................................... 23




                                                          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维信诺,证券代码:
 上市公司/维信诺         指
                               002387.SZ
 合肥维信诺              指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合屏公司                指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芯屏基金                指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兴融公司                指    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曙
                         指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
                         指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动人、昆山经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          与建曙投资和昆山经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管理团队代
                         指
 动人、团队代表                表张德强先生、严若媛女士
 合肥蜀山区国资委        指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昆山经开区管委会        指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交易对方所持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40.91%股
 本次交易                指
                               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
                               因本次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少
 交易对方                指    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
                               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持有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
 标的资产                指
                               公司 40.91%股权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本次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建曙投资,其一致行动人为昆山
经济、团队代表。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4MA2WM5WT4U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
注册地址
                     院北三楼
法定代表人           谢公平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21年1月21日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建曙投
资 100%股权,建曙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合肥蜀山区国资委。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曙投资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1      谢公平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安徽合肥           否

  2      赵建光         监事              中国   安徽合肥           否

  3      罗晓雯      财务负责人           中国   安徽合肥           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曙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昆山经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251635406C
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             黄吉
注册资本               1,97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7年4月25日
                       经营、管理集体资产;项目开发、引进;自建房屋租赁。(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商总公司持有昆山经济 100%
股权,昆山经济实际控制人为昆山经开区管委会。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昆山经济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1       黄吉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2       徐刚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3      章锡峰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4      王雷斌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5       乔奕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6       任华            监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昆山经济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5
    (二)团队代表

    1、张德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张德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022319720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德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2、严若媛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严若媛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1010519780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严若媛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7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维信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暂不考
虑配套融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93,602,08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下降至 13.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
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81,486,540 股,建曙投资持有上市
公司 160,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58%,昆山经济持有上市公司 131,730,53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54%。团队代表持有上市公司 1,469,600 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0.11%,2022 年 9 月 8 日,建曙投资、昆山经济与公司团队代表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同日团队代表与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
协 议 》 , 约 定 协 议 有 效 期内 部 分核 心 管理 人 员将 其 所 持有 的 公司 股份合计
1,740,700 股授权给团队代表行使表决权,团队代表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210,300 股,占比 0.2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294,940,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35%,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合肥维信诺 40.91%股权,前述股权对应合屏公司、芯屏基
金、兴融公司已实缴的注册资本 59.60 亿元及兴融公司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30.40
亿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220,000.00 万元。根据股份发行价格及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暂不考虑募集配
套资金影响,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812,115,546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193,602,086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94,940,838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1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合计       294,940,838        21.35%        294,940,838         13.45%
 其中:建曙投资      160,000,000        11.58%        160,000,000         7.29%
       昆山经济      131,730,538        9.54%         131,730,538         6.01%
       团队代表       3,210,300         0.23%           3,210,300         0.15%

注: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 发行


                                          9
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

    3、2023 年 4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2023 年 4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已就其参与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内部决
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相关交易对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批准或备案程序;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
需)。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294,940,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5%,不存在质押、冻结
及权利限制情况。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
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报告内容
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建曙投资营业执照;

(二)建曙投资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昆山经济营业执照;

(四)昆山经济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五)团队代表(张德强、严若媛)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七)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联系人:丁文娟

电话:010-588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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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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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谢公平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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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黄   吉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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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张德强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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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严若媛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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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谢公平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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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黄   吉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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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张德强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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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严若媛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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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昆山市


股票简称          维信诺                    股票代码               002387
                                                                   1、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
                  1、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山新产业园区井岗路1 100
信息披 露 义 务   2、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及   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三楼
人及其 一 致 行   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其一致行 动 人 注 册   2、昆山开发区 前 进 中 路
动人名称          3、团队代表(张德强、严   地                     279号
                  若媛)                                           3、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 益 的 股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 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 露 义 务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是
人是否 为 上 市
                  是√ 否□                 否为上市 公 司 实 际   是□ 否√
公司第 一 大 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而导
                                            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60,000,000 股 持股比例:11.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 量
                                            2、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31,730,538 股 持股比例:9.54%
                                            3、团队代表(张德强、严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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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种类:普通股
                                           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210,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

                                           1、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60,000,000股
                                           变动比例:降低4.29%(本次募集配 套资 金完成
                                           前)
                                           2、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31,730,538股
                                           变动比例:降低3.53%(本次募集配 套资 金完成
                                           前)
                                           3、团队代表(张德强、严若媛)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后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210,300股
                                           变动比例:降低0.09%(本次募集配 套资 金完成
                                           前)

                                           不适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涉及 现金认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购上市公司股权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月内继 续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
增持
                                           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 予以 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 害   是 □       否    □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         否    □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不适用 √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 □       否   √
                                         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
                                         于: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是否已得到批准                           过;2、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3、相关交易对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
                                         必要的批准或备案程序;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
                                         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25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谢公平


                                                      2023 年 4 月 7 日




                                 26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黄   吉


                                                      2023 年 4 月 7 日




                                 27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张德强




                                                      2023 年 4 月 7 日




                                 28
(此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严若媛




                                                      2023 年 4 月 7 日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建曙投资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1      谢公平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安徽合肥            否

 2      赵建光          监事          中国   安徽合肥            否

 3      罗晓雯       财务负责人       中国   安徽合肥            否




                                     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昆山经济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长期居住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
       姓名           职务             国籍
号                                              地             留权

1      黄吉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2      徐刚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3     章锡峰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4     王雷斌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5      乔奕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6      任华           监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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