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决
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序号:181327)。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
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
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
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
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