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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5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扬州市文昌东路 1006 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会议由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
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
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
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1,3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
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1,38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
为913.8万张。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
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4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2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
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长
青股份”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5419 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该笔申购无效。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的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
事项。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及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长青
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
应拟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