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有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649,604,550元。 649,592,550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份 总 数 为 2 649,604,550股,全部为普通股。 649,592,550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3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扬州市市场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扬州市行政 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中文版章程为准。 版章程为准。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