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2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6-006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9 名,全体高管、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庆龙先生主持,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上。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2,37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 9711 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不转增,不送红股。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16 年度
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会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6 年第一季报正文》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关于向南通联发天翔印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春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边永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边永民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同意提名边永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 15:00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边永民女士简历
边永民,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1994
年至今一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国际经济法系主任。曾获得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优秀教师”、“本科教学优秀管理者”,“安子介国际贸易研
究优秀著作奖”,“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优秀论文奖”,“第五届中国贸易救济与
产业安全征文三等奖”,“首届国家预防灾害体验和法制保障(国际)高峰论坛论
文二等奖”等荣誉称号和奖项。主要从事国际法、环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等教
学和研究。
边永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
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