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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16年4月)2016-04-22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战略决策决定着企业成长和发展。他们的

成功经营,将会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将会为企业员工带来合理的

工资增长,同时也会让股东得到丰厚的投资回报。为体现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决策责任和经营管理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薪

酬对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激励作用,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适用对象
    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

长。薪酬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结果,应由

公司发放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 遵循原则
   1. 薪酬与岗位职责匹配;

   2. 薪酬构成统一,薪酬总量控制,薪酬增幅合理;

   3. 薪酬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体现个人价值。

第五条 薪酬确定及考评
 薪酬采用岗位年薪制。岗位年薪工资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基本年薪:是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收入,其中 70%为底薪,

   30%为月度绩效。主要依据受聘岗位、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行业

   水平、职工平均收入等要素而定。

 绩效年薪:是指对经营者年度业绩的奖励,着重考虑公司的“产

   出”,每年度按考核结果兑现。(经营者指股份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绩效指标:董事长承担经营决策和经营结果的责任。主要考核标

   为:年度利润总额、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指后备

   人才培养数量、技术改造项目投入)。

   总经理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主要指标为:销售总额、利润指

   标、技术指标、合理用工、成本控制、产品设计、研发、安全管

   理等。

第六条 董事津贴
    任期内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相应岗位津贴。

第七条 其     它;
1. 每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年度及月度绩效指标、指标值及

   其考评细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市场需求、

   行业水平等因素,年初 1 月 20 日前确定下发执行;

2. 除股份公司董事长以外,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多个职位

   的,就高享受一个职位的岗位年薪工资,同时享受其兼任的实职
   岗位的绩效年薪;

3.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逐步调整至本规定所确定的岗位年

   薪。投资及批发贸易类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可另行制定

   业务承包绩效;

4. 本薪酬标准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每一任期内确定一

   次。特殊情况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方可调整;

5. 所有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制度由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