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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5-17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6-015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刊登于2016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7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6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4          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903            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潘志刚、陈静
    咨询电话:0513-88869069
    传真电话:0513-88869069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登记结算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