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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7-007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现就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联发天翔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天翔”)和全
资子公司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材料”)的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为联发天翔和联发材料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提供担保,为联发天翔提供担保的金
额为10000万元,为联发材料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0万元,保证期限自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
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联发天翔印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75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黄长根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印花装饰布、染色漂白布、床上用品、服装、纱、线的生产、销售;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股权结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40 万元,占 66.67%股权;
蔡敏出资 2520 万元,占 33.33%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联发天翔总资产 13995 万元,总负债
10088 万元,净资产 390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08%,2016 年度收入 7750 万元,利
润总额-920 万元,净利润-910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联发天翔总资产 14347 万元,总负债 10547 万元,净
资产 38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5%,2017 年 1-3 月份,实现收入 2394 万元,利润
总额-107.1 万元,净利润-106.6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联发天翔的银行信用等级为 A+。
    (二)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安县城东镇晓星大道 139 号(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潘志刚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纺织材料、纺织器材、纺织品、化工原料助剂、煤炭、金属材料销
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普通货物仓储;货运代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纺织品检测服务;代理报关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占比 100%。
    经营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联发材料总资产 19063 万元,总负债 13966
万元,净资产 509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26%,2016 年度收入 49946 万元,利润总
额 741 万元,净利润 549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联发材料总资产 14672 万元,总负债 9502 万元,净资
产 517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76%,2017 年 1-3 月份,实现收入 18304 万元,利润
总额 83 万元,净利润 6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联发材料的银行信用等级为 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过而在之前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分别与各家银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联发天翔和联发材料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分次与银行签订贷
款合同,因此,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等于总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执行有
关上市公司担保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联发天翔和联发材料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持股比例分别为 66.67%、100%,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控制权。公司对其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联发天翔印染和联发材料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
盈利能力,联发天翔和联发材料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联发天翔的另一股东蔡敏先生未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仅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了担保,连同本次担
保,担保总额度折人民币共计 114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39.66%。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等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