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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2017-05-18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委员会查阅了王美玲女士

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对提名王美玲女士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王美玲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美玲女士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王美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丽花               边永民                 薛庆龙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