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委员会查阅了王美玲女士 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对提名王美玲女士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王美玲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美玲女士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王美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丽花 边永民 薛庆龙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