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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2020-05-1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委员会查阅了陈静女士的个人资料

并广泛征求意见,对提名陈静女士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陈静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之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

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静女士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陈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


申嫦娥               赵曙明                  薛庆龙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