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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3-01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销售
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棉花和煤炭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规模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期限
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棉花和煤炭是公司重要的
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高。棉花和煤炭的价格波动比较频繁,原材料价
格的变动对公司产品成本、产品毛利率有较大影响。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拟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棉花和煤
炭期货和期权合约;
    3、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棉花和煤炭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规模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4、授权及期限:鉴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
关,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方案及签署
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和风险管理机制,配备了专业人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同时公司及子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
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贸易业务。因此公司认
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
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
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
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
无法成交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
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仓单和期
权头寸,不得超过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棉花和煤炭需求量,期货持仓量和期权头
寸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期货持仓时间和期权到期期限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
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4、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套期保值操作指令、进行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
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
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
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
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
可行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董事会提出的商品期权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事宜,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