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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5-08-2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为了促进福建星网锐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抓住智慧城市的发展机
遇,安防科技计划进行增资扩股,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
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在锐
捷软件的现有权益,不会丧失对安防科技的控制权,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时,关联董事
黄旭晖须回避表决。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201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