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福 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为了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 络”)的发展,扩大锐捷网络的市场领域,锐捷网络通过受让股份,最终取得福 建卓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的股权,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竞 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 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在锐捷 网络的现有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201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