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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2016-10-2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为了调整公司内部股权结
构及管理架构,为目前仍处于投入期的互联网相关业务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的目的主要是为整合公司业务,促进互
联网相关业务的发展,从而更好的完成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为了调整公司
内部股权结构及管理架构,为目前仍处于投入期的互联网相关业务提供更好的发
展平台。
       四、关于参股子公司福建腾云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的目的主要是为更好的整合公司业务,
促进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发展,从而更好的完成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


       综上所述,本次对外投资以及股权转让的行为都是为了承接公司互联网业务
子公司的相关股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关联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没有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项议案由其他 12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
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201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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