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16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6-6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
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二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开市起已停牌。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
案),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
在进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程序后 3 个月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
续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
定提请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
停牌的议案》,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12 月 12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详见公司选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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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董事会批准公司与交易对方福
建锐进投资有限公司、福建隽丰投资有限公司、唐朝新、刘灵辉分别签署《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
《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本次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定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 14:30 在福州市金山大道 618 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
捷科技园 22 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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