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的独立意见2017-01-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
有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的独立意见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建隽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 40%的
股权,唐朝新及刘灵辉合计持有的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48.15%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
评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兴资产评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中兴资产评估及其委派的经办评
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
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
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实施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
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所选
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应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中兴资产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兴资产评
估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
正反映了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项资产的评估方法
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
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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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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