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17-4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7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4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核查和落实,并根
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问题答复及披露。(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9);2017
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星网锐捷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0473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目前,公司
已将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沟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修
订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473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
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
复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