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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2017-08-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
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
理估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
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旭晖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 10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其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沈任波(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2017 年 8 月 23 日